(1)与UPS电源机房配线工程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配线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配线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杂物清除干净。
2会使线路发生损坏或严重污染的建筑物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3在埋有电线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管引出口坐标和标高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4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埋设牢固。
5埋人建筑物内的支架、螺栓、电线管及其他部件,应在土建施工时做好预埋工作。
6土建单位已向安装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的标高和轴线位置。
(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经办理,UPS电源机房施工方案已经审批。
(4)各种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并能保证按施工进度计划供应。
(5)电气配管后的管内穿线工序宜在建筑物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UPS电源机房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积水及杂物清除。